“法庭希望,你能夠從本案中吸取教訓,痛定思痛,勇敢去承擔自己行為帶來的刑罰后果?!?月23日,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涉未成年被告人涉嫌強奸罪的案件時,法官楊俊潔在庭審現場判決后,對被告人小明語重心長地教導,并將這段話以“法官寄語”方式送到小明手中。聽到法官言辭懇切的話語,小明失聲痛哭,流下了懺悔的淚水,表示服判并爭取好好表現,早日重返社會。
這是羅湖法院審理涉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的一個典型案例。近年來,羅湖法院高度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不斷總結審判工作經驗,積極發揮法院工作優勢,主動延伸法院職能,創新司法服務形式,用心用情織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網。
據介紹,羅湖法院在審理涉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案件時,區分不同審理節點、制定“寓教于審”方案,確保感化教育工作貫穿全案流程。庭審前,走訪涉未成年被告人的學?;蚣彝?,了解他們的家庭背景、生活環境,掌握性格特征、平時表現。庭審中,采取教育與保護相結合的方針,采用“圓桌”審判方式,教育感化涉未成年被告人,使其認識到自身錯誤。庭審后,對于在校的未成年被告人,改變判決書論述方式,在“本院認為”部分增加了被告人親人、老師、同學對其的關愛。案件審結后,對適用監禁刑的涉未成年被告人,積極與羈押監所銜接,協助監所部門開展教育改造工作;對適用非監禁刑的涉未成年被告人,密切與社區矯正機構的聯系,積極開展回訪幫教活動。
羅湖法院家事審判中心設立了專業的涉未成年人審判團隊,與長期駐院2名心理咨詢師和1名調解員共同開展心理咨詢疏導和涉未成年人權益調解工作。在家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積極發出《家庭教育令》,聯系區婦聯、街道、學校等,尋求社會力量讓《家庭教育令》長期作用、發揮實效。
據了解,羅湖法院自2014年開始,持續開展“法官進校園”活動,加強與教育行政部門聯絡溝通,推薦有未成年人工作經驗的法官擔任學校法治輔導員、法治副校長,定期送法進校園。
多年的“法官進校園”活動,積累了豐富的校園普法經驗。從2020年開始,為了滿足轄區81所學校的普法需求,羅湖法院收集準備45堂普法課程并制作“普法菜單”,供轄區學校按需“點菜”。接到需求后,法官“送菜上門”進行普法講座,截至目前,“菜單式”普法受眾約3.3萬人次,受到學校師生們的一致好評,成為該院未成年人法律保護工作的一大亮點工程。(法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