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廣東省委近日印發《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該省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實施方案》要求,廣東省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服務保障廣東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切實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增強全社會法治觀念。要全面提升法律監督質量和效果,維護司法公正。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強化刑事立案、偵查活動和審判活動監督,加強檢察機關與監察機關辦案銜接和配合制約,完善刑事執行和監管執法監督,精準開展民事訴訟監督,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積極穩妥推進公益訴訟檢察,完善審判監督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法律監督效能。要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建設,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旗幟鮮明把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推進檢察機關專業化建設。
《實施方案》強調,要加強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組織保障。全省各級黨委要定期聽取檢察機關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級黨委政法委要通過政治督察、執法監督,指導、支持、督促檢察機關在憲法法律規定的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要監督和支持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各級政協要加強對檢察機關的民主監督。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工作,將落實法律監督工作納入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一體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