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審判、執行、調解……為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根治欠薪工作,努力解決好人民群眾的憂“薪”事,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主動擔當作為,完善審判執行各環節護“薪”舉措,構建多層次、全方位的根治欠薪工作機制,全力高效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2022年以來共辦結涉欠薪案件40件,涉案金額共計129.25萬元。
為“薪”調解降低勞動者維權成本
“我們這次來打官司,原本預計要好幾個月才能拿到錢,沒想到當天就幫我們解決了,真是太感謝了!”2月17日,連山法院調解室內,成功討薪的工人黃某很意外這樣的結果,說著感謝的話。
黃某、吳某等7人受雇為李某承包的鋪路工程施工,工程完工后雙方結算工資,李某僅支付了部分工資,仍拖欠黃某、吳某等人工資共計3萬余元,黃某等人多次討要無果后向法院提起訴訟。
連山法院為該系列案開通優先辦理綠色通道,第一時間圍繞案件展開訴前調解,經協調、釋法說理,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承諾2個月內付清拖欠的工資款,并主動提出補償各原告交通費和誤工費等損失200元+人,雙方就調解協議共同向法院申請了司法確認。
該系列案是連山法院運用“訴前調解+司法確認+強制執行”的糾紛解決模式,及時快速化解勞資糾紛的一個縮影。據了解,該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對涉欠薪案件,優先由設立在訴訟服務中心的專業調解團隊進行訴前調解,調解成功的引導當事人對雙方達成的協議進行司法確認,為協議內容賦予強制執行力,實現矛盾糾紛訴前高效化解,減輕勞動者訴累。2022年至今,連山法院訴前調解涉欠薪案件10件77396元。
為“薪”審判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
今年4月2日,來自連南的李某、房某等17名瑤族同胞來到連山法院小三江法庭,為追討欠薪提起訴訟。
原來,2021年7月17日至2021年9月13日期間,被告韋某雇傭李某、房某等17人從事割草、打農藥等工作,李某代表17名工人通過微信與被告進行日常溝通及協調,并統計每日開工人數及向被告報告相關情況。由于在計薪方式和工時方面存在分歧,雙方經訴前調解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為從快從好解決群眾的憂“薪”事,立案后,小三江法庭對雙方之間的矛盾和分歧進行深入了解和分析,并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協商,對雙方提供的工時證明進行反復對證,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及時為工人們追回欠薪。
據連山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經訴前調解團隊調解不成的涉欠薪案件,將及時轉立案,進入快審程序,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小額訴訟等程序進行審理,優先排期開庭、訴中調解、宣判,實現公正高效快立快審快結,縮短涉欠薪案件的審理周期。2022年,連山法院涉欠薪案件平均審結周期僅23天。
為“薪”執行兌現勞動者勝訴權益
“感謝法官為我們追回了工錢,大家都能過個好年了?!?月25日,一名工人代表與其代理律師來到連山法院,領取勞動報酬38.6萬元,并向執行法官送上一封感謝信。
2021年12月20日,10名電站工人為追索勞動報酬到連山法院起訴,經法院和人社部門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并由法院進行了司法確認,因電站未能按時履行和解協議,10名工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連山法院迅速作出執行安排,為該系列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加急辦理,從法院查封拍賣該電站財產所得款項中,依法優先予以支付工人工資38.6萬元。
“作為勝訴權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執行工作在兌現勞動者合法權益中尤為重要?!边B山法院負責人表示,為強化涉欠薪案件執行力度,連山法院積極開辟執行新路徑,堅持優先執行、優先查封、優先劃款、優先支付,綜合采取網絡查控、線下查控、實地調查等多種方式查詢涉欠薪案件被執行人名下財產,請求熟悉民情社情的人大代表、村干部等協助查人找物,提高執行工作質效。
同時,連山法院堅決嚴懲無故拖延履行、抗拒執行的行為,依法采用罰款、拘傳、拘留等措施,精準出擊下猛藥,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充分發揮法律的震懾作用,及時將勞動者的“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2022年3月,因2名涉欠薪案件的被執行人多次拒接電話,且拒不到庭,執行局將2人拘傳到院,使2名被執行人當場支付了部分欠薪,并與申請人達成分期付款的執行和解。
為“薪”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如果工資被拖欠了,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法院等請求協助或提起訴訟?!?月14日,連山某樓盤建設工地內,連山法院聯合人社局正在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向施工方和工人普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法律法規,對工人們關注的拖欠薪資、工傷賠償、高溫補貼等重點焦點問題進行了解讀。
近年來,連山法院采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不斷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努力提高勞動者的法律維權意識和能力。線下,組織法官和干警走進社區和農村、企業和工地等,大力開展勞動者權益保護主題宣傳活動,近距離向群眾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宣傳和解讀,提高勞動者、用工企業法律意識。
線上,積極利用“兩微一端”、電視臺、報紙等多種渠道推送相關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規,發揮涉欠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促使用人單位自覺履行工資支付法律責任,實現“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為勞動者權益保障營造良好的氛圍環境。(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