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王先生最近頗為煩心:朋友陳先生欠錢8年不還,對簿公堂也不履行判決義務……一怒之下,王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昔日“老友記”
因何原因大打出手
佛山的王先生和陳先生原是多年老友。2014年,陳先生因資金周轉困難,向王先生借款10萬元并約定一年后歸還??梢荒暧忠荒?,陳先生因種種原因始終未償還借款。期間,王先生多次催促陳先生還錢,雙方甚至因此事發生肢體沖突,“鬧”至派出所。
2020年初,忍無可忍的王先生將陳先生告上法庭。法院經審理,判決陳先生向王先生償還本金10萬元及利息。但沒想到,判決書下來了,陳先生仍“一拖再拖”,就是不履行法定義務。次年,王先生向佛山中院申請了強制執行。案件經前置分流導入訴前和解中心。
針鋒相對陷入僵局
“確有難處,并非故意不還錢”
陳先生表示,他因生意經營不如預期,后來又遇上疫情,確有難處才拖延還錢。
“我再也不會信他的話”
王先生則表示,陳先生若有誠意不會八年都無所行動,他不會再給陳先生機會。
最終“兩相全”
讓紙上權益變真金白銀
收案后,佛山市訴前和解中心專職調解員譚嘉朗通過“執前督促+和解”機制開展調解。雙方積怨已深,正當調解員愁于如何開展工作時,指導法官的一份“陳先生財產反饋結果”為其提供了“突破口”。
該結果顯示,陳先生在南海區獅山鎮擁有一套房產的50%產權。經調解員與法官溝通,法官立即通過佛山財產查控網對該房產采取強制措施。
隨后,調解員向陳先生發送了《執前督促履行告知書》,告知陳先生其房產已被查控并向其釋法明理,使其充分了解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后果,督促其盡快履行義務。與此同時,調解員將該情況向王先生傳達,明確在督促履行與和解期內,被申請人的財產不會被惡意轉移,以此增強其調解信心。
“以陳先生現階段的經濟能力,其無法一次性償還債務,即便強制執行也無法短期內拿到款項......”“如果達成和解約定分期還款,該協議也具有強制執行力......”經過調解員專業的現狀分析,雙方對糾紛的未來走向有了更理性的認識,對抗情緒逐漸緩和。最終,雙方自愿達成和解,陳先生承諾分期向王先生歸還借款,昔日好友得以重歸于好。
1什么是“執前督促+和解”?
執行案件立案前,法院將部分符合條件的案件分流導入訴前和解中心,由和解中心督促被申請人履行義務并組織雙方和解。
2被申請人如在和解階段惡意轉移財產怎么辦?
案件進入和解中心的同時,佛山中院速執團隊向被申請人發出《執前督促履行告知書》,并同步發起財產網絡查詢或控制。期間,法院對生效法律文書的保全和查封力度與強制執行相當。
3調解成功后,訴訟費用如何計算?
如果達成和解協議并實際履行,當事人則無需支付申請費或執行費,在充分保障申請人相關權益的同時,為當事人提供更省時、省錢、省心的糾紛化解途徑。
來源:佛山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