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動者依法獲取勞動報酬的權益,關系到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關系到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近日,江海法院執行局依法妥善化解了一批欠薪典型案件,有效震懾了惡意欠薪的企業和個人,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雙方當場達成和解,當事人簽訂執行和解協議。江海法院供圖
盡力協調滿足雙方訴求
一邊是申請人催促執行,另一邊是被執行企業確有困難、請求寬限,如何既維護司法權威,實現法律效果,又滿足雙方訴求?
2020年4月,江海區某臘味廠員工吳某恩在工作時受傷,被江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江海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江海區某臘味廠在裁決生效后五日內,一次性支付吳某恩工傷賠償、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停工留薪期工資等共計7.7萬余元。由于該臘味廠未如期履行,今年2月,吳某恩向江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江海法院收到執行申請后,立即組織執行干警通過法院網絡查控系統,凍結了該臘味廠的相關銀行賬戶,并依法向其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但該臘味廠無視送達的法律文書,拒絕履行生效仲裁裁決確定的義務。
通過調查,執行法官了解到,吳某恩是外來務工人員,與該臘味廠解除勞動關系后一直無穩定收入,急需用錢維持生計,以及供老家的子女讀書。為盡快保障吳某恩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多次對臘味廠負責人釋法明理,明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但臘味廠負責人仍以各種理由拖延。
為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帶領執行干警趕赴臘味廠進行調查。臘味廠負責人表示,疫情期間臘味銷路受影響,暫時無法全部履行,只能先履行一部分,剩余部分希望法院幫助協調予以分期履行。
最終,在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雙方當事人當場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1萬元,剩余部分由被執行人按照和解協議分期向申請執行人進行支付。申請執行人同意法院解除對被執行人相關銀行賬戶的凍結措施,該案終結執行。
“放水養魚”為企業解難紓困
“感謝法院,幫我們追回了血汗錢?!苯?,江海法院執結了張某民等10名工人追索勞動報酬系列案件,收到工資后工人們向法院和執行法官表達謝意。
2022年2月,江海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調解書,確定江門市某照明公司拖欠張某民等10名工人工資共計11.5萬余元。該公司承諾于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完畢,但逾期未履行,10名工人遂向江海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法院調查,該公司涉及多宗訴訟,財產均被控制,無力支付工人工資。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庭接受調查時表示,公司因新冠肺炎疫情、市場環境等影響,暫時經營困難,但目前公司還在經營運作,需要工人正常開工生產。公司與工人也一直在溝通、協商,其間會積極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希望法院能夠結合公司的實際困難,為公司解困。
為進一步促進善意文明執行,執行干警多次深入企業實地走訪,組織工人代表與企業負責人進行調解??紤]到企業經營確有困難,工人就業不易,執行干警讓雙方換位思考,建議工人們繼續讓企業生產,保障企業正常經營并產生收益發放工資。同時,給予該公司一個月的寬限期,暫不發布其失信或限制消費信息。
為確保該公司能按期履行以及如期發放后續工資,江海法院對部分機器設備暫時采取查封措施,通過創新運用“活封”方式,盡最大可能保持企業財產運營價值,為其復工復產紓困解難。
目前,該公司已走出經營困境。4月22日,張某民等10名工人已拿到了全額工資并向法院申請結案。同日,江門市某照明公司負責人,對法院給予其寬限期、未將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表示感謝。至此,該系列案件全部執行完畢。
懲戒預警修復同鄉情誼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張某聘請朱某華等4人在其承建的江海某廣場工程進行木工工作。但工程完工后,4人并未獲得勞動報酬,只收到了張某的欠條,多次催要無果。眼看自己的血汗錢沒了著落,朱某華等4人遂起訴至江海法院。
江海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要求張某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共計人民幣5.2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張某拒不履行給付義務。立案后,江海法院立即開展執行工作,執行干警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多次聯系張某,但其均以種種理由拖延。
申請人向執行法官坦言,他們與張某是同鄉關系,來江門務工也是得益于張某的照顧,對張某心懷感激。得知這一情況后,執行法官積極與雙方進行溝通,利用同鄉情誼打動雙方??紤]到被執行人張某存在有能力繳納全部執行款項但拒不繳納的情形,執行法官以教育引導為主,向被執行人張某發出《預處罰通知書》。
收到預處罰通知書后,張某主動與執行法官聯系。張某稱,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是錯誤的,也對同鄉感情造成了不良影響。執行法官告知張某,朱某華等四人考慮到同鄉情誼,已做出適當讓步,可接受分期付款。最終,在執行法官的勸解下,雙方達成和解,案件得到順利解決。
追索勞動報酬等涉民生案件是法院執行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踐行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既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助力企業復工復產。通過給予被執行人寬限期、預處罰等創新舉措,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權益的影響,督促其主動履行義務,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