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華法院的法官太認真負責了,竟然真的對這16個小區75棟樓每個樓層都進行了現場勘查!”在一起返還原物糾紛案件質證期間,當事人面對40頁之多、密密麻麻全是字的現場勘驗筆錄發出了這樣的感慨。
2014年,五華縣一發展公司與乙公司開展駐地網多元化合作項目,并于2015年底完成五華縣內16個小區的通信設施工程。該發展公司認為甲公司從2016年初開始占用其皮線光纜開展寬帶業務,導致其長期無法與乙公司展開合作。雙方因此事發生糾紛,長期未達成一致意見,后發展公司向五華法院起訴,要求甲公司停止占用該16個小區的皮線光纜網絡,返還并停止侵權,同時賠償損失130多萬元。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甲公司有無侵占發展公司的皮線光纜及侵占的數量問題。
為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全面準確了解案情,承辦法官甘煥東帶領審判團隊走遍涉案的16個小區,對75棟樓進行現場勘查。因當事人雙方均不清楚各自的網絡光分箱放置在哪一樓層,故無法第一時間確定光分箱位置,給法院勘查造成了困難。為查清所有網絡光分箱有無占用情況,承辦法官選擇了最“笨”也是最準確的方法,“用腳丈量法”,不漏一層地勘,不少一個地查,帶著審判團隊以及雙方當事人代表從每一棟的負一樓走起,對每一層的網絡光分箱進行實地勘查。
在昏暗又狹小的弱電井里,審判團隊分工合作,有序開展工作,組織當事人雙方對現場皮線進行清點,并將雙方的意見記錄在案,同時詳細地將雙方皮線光纜的用戶數、箱號、樓層位置等相關信息寫進勘驗筆錄。經組織對勘驗筆錄進行質證,雙方確認甲公司實際占用發展公司皮線光纜網絡為4戶。
近期,五華法院依法判令甲公司立即停止占用由發展公司投資建設的4條皮線光纜并予以返還,同時賠償3234元給發展公司。判決生效后,甲公司自覺履行了返還及賠償義務,至此“案結事了”。
(梅州平安之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