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東法院在一起撫養費糾紛中,對未正確履行監護職責的父母雙方發出了《家庭教育令》,督促父母雙方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職責,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這是今年《家庭教育促進法》開始實施后,惠東法院發出的惠州市首份《家庭教育令》。
2019年8月,沈某(妻子)與黃某(丈夫)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生育的大兒子小達(化名)與二兒子小錦(化名)均由父親黃某撫養,并由父親承擔全部撫養費。
離婚后,小達與小錦均跟隨母親沈某生活,父親黃某僅于2021年3月至12月期間每月支付200元至1600元不等的撫養費,離婚至今,共支付了6800元撫養費,亦未履行其他監護責任。
小達與小錦遂訴至惠東法院,要求黃某支付尚欠的撫養費以及教育費等合計15萬元。庭審中,黃某辯稱沈某阻撓其行使探望權,主張沈某侵害了其撫養權。
惠東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系撫養費糾紛,父母對子女有法定撫養義務,兩原告訴請黃某支付撫養費的理由充分,予以支持。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但撫養是義務,黃某不能以未能實現探望權而拒絕支付撫養費。沈某與黃某應站在子女的角度考慮,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妥善處理撫養費及探望權問題,讓孩子能同時感受到父愛與母愛,為孩子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
為指導、督促黃某、沈某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惠東法院對法定監護人黃某、沈某怠于履行監護責任的行為依法予以糾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的規定,對監護人黃某、沈某發出《家庭教育令》。
1義務履行人黃某應當積極主動支付撫養費,積極行使探望權,在探望期間不得存在虐待、隱匿、轉移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為。
2義務履行人沈某應積極配合黃某行使探望權,不得存在個人或阻止他人拒不協助對方行使探望權的行為。
3義務履行人黃某、沈某應依法積極正確履行監護職責,做好對被監護人的家庭教育,關心、關注子女生活、學習和身心發展,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促進子女健康成長。
法官說法
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家長應當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
●第十四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
●第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實施家庭教育,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發展狀況。
●第二十條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離異的,應當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責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絕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阻礙另一方實施家庭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七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對未成年人承擔監護職責。
國家采取措施指導、支持、幫助和監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
?。ㄒ唬槲闯赡耆颂峁┥?、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ǘ╆P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
?。ㄈ┙逃鸵龑闯赡耆俗窦o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ㄋ模ξ闯赡耆诉M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ㄎ澹┳鹬匚闯赡耆耸芙逃臋嗬?,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U衔闯赡耆诵菹?、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ㄆ撸┩咨乒芾砗捅Wo未成年人的財產;
?。ò耍┮婪ù砦闯赡耆藢嵤┟袷路尚袨?;
?。ň牛╊A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并進行合理管教;
?。ㄊ┢渌麘斅男械谋O護職責。
●第一百一十八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予以勸誡、制止;情節嚴重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報告或者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應當予以訓誡,并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