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在一起2名15歲少年合伙盜竊他人電動車案審理過程中,走訪了派出所、村委等單位,理清事情緣由,面對面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成功使雙方達成和解,撤訴結案,并針對監護人教育失職的行為,依法向其發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長要與學校相互配合,讓2名輟學孩子返校繼續接受教育。
輟學少年因偷電動車被告上法庭
小麗和小江家住增城,因父母忙于工作,對孩子缺少管教,初中便輟學在家,無所事事,整日在外游蕩,價值觀受到“社會不良人士”的影響逐漸出現偏差。
前段時間,小麗和小江更是偷了附近秦女士的電動車,騎到別處游玩導致車輛丟失。秦女士多次協商無果,遂將小麗、小江以及兩人的父母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電動車損失2800元。
法官家訪后促成雙方達成和解
承辦法官先后走訪派出所和被告村委了解情況,從辦案民警處得知,警方對案件進行處理調解時,兩個少年的父母不僅不愿意賠償,而且態度十分惡劣,根本沒意識到孩子做錯了,家長理應承擔責任并予以正確引導。村委則表示,小江的父母平時工作忙,比較少管小孩;小麗的父母已經離異,小麗跟著父親生活,父女間缺乏交流。
隨后,法官在當地村委協調下與小江的父親進行面對面的溝通?!肮ぷ骱苤匾?,可也不能忽略了孩子的成長教育!他都因盜竊鬧上法庭了,你們依舊選擇不出庭,做錯事就要負起責任,作為家長更加要以身作則?!?BR>
法官與小江父親(左)面對面溝通
經過法官一番勸說后,小江父親終于意識到了錯誤,表示愿意與原告協商賠償事宜。法官又聯系了小麗的監護人,進行口頭家庭教育指導,同時要求其履行監護人的義務,對秦女士的電動車損失作出賠償。經協調,最后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告履行賠償義務后,秦女士撤回了起訴。
發出教育令,督促家長讓輟學孩子返校接受教育
增城法院針對小江與小麗輟學在家的情況,發出《家庭教育令》,要求家長要與學校相互配合,讓小江和小麗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或將孩子送到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同時要求父母多陪伴孩子,多關注孩子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切實履行監護職責,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引導孩子謹慎交友、遵紀守法,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家庭教育令》自發出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在教育令失效前,小麗與小江本人或密切接觸他們的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家庭教育令》最后特別強調,如義務履行人違反本教育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訓誡、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家庭以及全社會的責任。
(增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