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檢察工作,位列“四大檢察”職能之首。近日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描繪了檢察機關這項最核心、最基本業務的“前進路線圖”。
“嚴厲、嚴格、嚴懲、嚴禁、從嚴……”長安君梳理發現,在最高檢發布的新聞稿件中,一個“嚴”字出現了16次之多,釋放出刑事檢察工作發展明確的信號——
嚴厲打擊
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嚴重暴力犯罪,會議措辭果斷堅決——嚴厲打擊。
2022年將召開黨的二十大,是我們黨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新征程的重要時刻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會,是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政法工作必須為大會的勝利召開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會議提出,要牢牢把握服務保障黨的二十大這條主線,要充分履行刑事檢察職能,堅定不移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對此,會議提到4項具體工作:
——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嚴重暴力犯罪;
——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
——依法懲治經濟犯罪;
——抓好職務犯罪辦理和沒收違法所得缺席審判等特別程序適用工作。
嚴格監督
刑事訴訟監督覆蓋刑事訴訟全過程,在新時代檢察監督整體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對于強化刑事訴訟監督之“嚴”,會議著眼于促使合力共贏、維護司法公正,提出各級檢察機關要以落實好《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為抓手,強化刑事訴訟監督,堅持敢于監督、善于監督、精準監督。
同時,會議公布了一組刑事訴訟監督數據,生動體現出刑事檢察工作“風口”的發展趨勢:
2021年檢察機關監督偵查機關立案和撤案數據同比分別上升;
抗訴意見采納率同比增加15.3個百分點,撤回抗訴率同比減少2.5個百分點,四川等地抗訴意見采納率達到80%以上;
檢察機關介入引導偵查同比上升幅度高達70%以上,自行補充偵查上升2.6倍,撤回起訴和無罪判決率都呈下降趨勢。
從嚴懲處
會議特別提到一個特別的機構——最高檢派駐證監會檢察室。
這個機構于2021年9月正式成立,是檢察機關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犯罪活動的一個有力舉措。為了進一步發揮出從嚴打擊的功能,會議對派駐證監會檢察室的建設發展做出了工作部署。
在工作機制層面,會議要求該檢察室與京滬深三地證券監管部門、偵查機關建立更緊密聯系,充分履行提前介入、聯合辦案、案件會商、行刑銜接、企業合規、源頭治理等職能,全面發揮檢察監督在促進完善監管、保障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中的作用。
在依法履職層面,會議要求以辦案為中心,加大證券犯罪打擊力度,履行好檢察主導責任,強化全鏈條追訴證券犯罪,同步審查涉案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場外配資人員、中介機構是否涉嫌犯罪,同步審查洗錢罪線索,發現犯罪線索的,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證據確實充分的,直接提起公訴。
嚴格審查
證據是刑事訴訟的基礎和核心。證據審查規范化是確保案件質量的關鍵。對于如何確保批捕、起訴案件質量,會議提出三點要求:
——完善證據審查方式;
——加強證據的審查運用;
——嚴格非法證據排除。
對于證據審查處理,會議提出了兩個“強化”,直接針對司法實踐中嫌疑人翻供的具體問題:要強化對言詞證據的審查,正確對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現象;強化審查后處理的實質化,對審查后確定證據體系存在問題,不能定案的,依法堅決作出不批捕、不起訴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證據之“嚴”,會議還專門強調了審查證據之“變”,提出要改變以往封閉式書面審查為主的審查方式,強調“親臨”“親自”,切實提高發現不實證據的能力:
對重大案件特別是在犯罪嫌疑人翻供、案件事實、證據存在重大疑問時,辦案人員應當親臨案發現場進行復勘、親自調查復核相關證據,調閱偵查機關的偵查內卷。
嚴查行賄
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是社會廣泛關注的一項重要工作。
在去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與最高檢等單位還專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的意見》,將黨的重要部署固定為鐵的制度。
如何在查辦行賄犯罪中體現出“嚴”?會議從思想認識、政策策略、依法履職等方面拿出了具體辦法:
——對于行賄數額較大,長期、多次圍獵腐蝕黨員干部這類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行賄犯罪,必須加大查處追訴的力度,推動反腐敗標本兼治。
——要突出重點,如對于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斂的,要堅決嚴懲,形成強大震懾。
——發現行賄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將犯罪問題線索移送監察機關,辦理重大案件,要在提前介入階段充分關注行賄人的處理問題。
嚴格處置
當前,無論經濟金融犯罪、新型網絡犯罪,還是傳統暴力犯罪、行受賄犯罪,犯罪分子不僅攫取巨額經濟利益,更通過大肆斂財、為繼續實施犯罪積累資金,甚至意圖非法控制某一行業、特定市場,這不僅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權益,更潛藏著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風險。
針對各類犯罪的逐利性明顯增強的特點,會議對涉案財產處置也提出了更嚴的要求,可以通俗地用“罰”和“追”兩方面來理解:
——“罰”就是加大財產刑適用量刑建議力度。在適用主刑的同時,要加大罰金刑、沒收財產刑的適用與執行力度;
——“追”就是要增強追贓挽損實效。堅持應追盡追原則,把追贓挽損貫穿到案件辦理全過程,高度重視運用反洗錢等手段發現、移送涉案資產線索,及時督促公安機關查封扣押凍結,避免遺漏可追繳資產,避免造成涉案財產被隱匿轉移或毀損。
同時,嚴格依法處置涉案財產還體現在檢察系統自我要求之嚴上。會議特別強調,涉案財產處置要嚴格依法,嚴禁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物,已辦結案件的涉案財物要及時規范處置,避免長時間擱置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
寬嚴相濟
寬嚴相濟是重要刑事政策。該嚴則嚴,當寬則寬,是會議多次強調的內容。
例如會議在“少捕慎訴慎押”中再次著重指出,要堅持做到“從政治上看”這項工作,落實寬嚴相濟,區分情況、區別對待,將輕微刑事案件、認罪認罰案件、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及在校學生犯罪案件等作為政策適用重點,依法能不捕不捕、能不訴不訴,爭取辦案效果最大化。
在懲治行賄犯罪方面提出,要準確把握非罪、從寬處理的情形,對于為開展正常經營活動而違反國家規定給付“回扣”“手續費”、所謂“不給錢不辦事”的,有檢舉揭發或配合追逃追贓等情節的行賄人,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在處置涉案財產方面要求,要積極運用認罪認罰從寬、少捕慎訴慎押等制度政策,把退贓退賠作為適用不起訴、從寬處罰或者確定從寬幅度的重要條件,督促引導犯罪嫌疑人主動退贓退賠。
(中央政法委長安劍)